为统筹做好新冠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保障人民群众基本出行需求,按照《关于调整交通运输环节管控措施逐步恢复交通秩序的通知》(霍疫指〔2020〕22号)文件精神,自2月28日起,恢复霍邱县境内的农村客运班车、出租车、公交车运行。
一、关于客运企业。各客运企业要制定疫情期间恢复运营的运输方案,明确恢复营运具体措施、疫情防控操作流程等,报县运管所审查。对不能全面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的一律不得恢复营运。周集客运班车恢复运营需经县新冠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批准后方可营运。
二、关于场站、车辆。各客运站要对旅客候车室、卫生间、售票厅、饮水处等重点部位,全面做好日常通风及消毒工作。降低车内旅客密度,实载率不高于50%。各出租车经营公司设立定点消毒点,按日发放消毒证,每车要随车携带消毒设备,要做到勤消毒。营运车辆一律不开空调,车窗一律不予关闭。
三、关于司乘人员。驾驶员营运前需进行体温测试,确保健康上岗。司乘人员均需全程佩戴口罩并测量体温,对拒不配合者拒绝乘车。乘客上车后需分散就座,乘车期间尽量少交流。除出租车外,其他运营车辆要设置防控隔离席位,车辆行驶途中如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要及时告知司乘人员,配合相关人员做好后续处置。
实行乘车实名登记。乘客乘车时,须使用手机扫描“六安市公共交通乘车实名登记系统”二维码进行实名登记。乘坐公交的乘客,下车时须在车厢内再次扫码准确定位,换乘其他线路后,须在新的车厢内重新扫码。对于部分手机不能扫码或未携带手机的乘客,均须向驻站人员或司乘人员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进行登记;儿童由陪同乘车人员代为登记后方可乘车。实名登记的有关信息仅限疫情防控追溯使用,由县运管所进行管理,敬请广大市民的理解和支持。
恢复运营期间,该县交通运输局成立督察组,对疫情防控期间运营的客运企业及客运车辆开展督查检查,并设立举报电话60256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