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7日,六安市金安区发布了关于印发《金安经济开发区应对疫情支持中小企业健康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具体内容:
金开区各单位,各企业:
为全面贯彻落实省、市政府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若干政策措施的部署,支持园区中小微企业共渡难关、健康发展,特制定以下政策措施:
一、实施减免租金。
对承租管委会国有资产类用房的中小微企业和个体经营户,免收3个月(2020年2-4月)房租。对租用非国有资产类用房的,鼓励业主(房东)为租户减免租金,具体由双方协商确定。
二、给予贴息补助。
对受疫情影响严重的中小微企业2020年1-4月新增贷款,根据银行实际放款额,给予最多不超过6个月银行同期基准利率50%的贴息补助,每户企业最多不超过10万元。对落实取消反担保要求的担保公司,根据其2020年1-4月担保园区企业获得新增贷款额,予以年0.2%的融资担保奖补(可按月计算,不超过一年)。
三、实施税收奖励。
将工业企业和限上商贸企业2020年2月、3月和4月实际纳税额(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园区留成部分的20%奖补给企业,按月兑现。3个月累计税收超出上年度同期的,超出部分全额奖补给企业(当月已奖补部分不重复计算)。
四、强化要素保障。
积极协助企业就近招工,集中组织网上招工。对受疫情影响严重,面临水、电、气等费用缴纳困难的企业,管委会可积极向有关行业主管单位协调缓缴。
五、协助物资准备。
对疫情防控期间经审批复工的企业,协调帮助其采购、代购疫情防护物资。对经审批复工的规上企业,根据企业实际复工人数给予一次性物资采购补贴,标准为50人以下5000元、50人及以上7000元。
六、加快政策兑现。
对受疫情影响,导致资金周转困难的企业,已获批上级专项资金但暂未到位的,由园区财政先行垫付。对申请兑现招商引资优惠政策的企业,实行即报即审、审后即拨。
七、加强权益保护。
对受疫情影响,导致企业不能按期复工影响订单交付的,管委会可以协助出具相关证明;导致政府投资项目及招商引资项目不能按期建设的,视作不可抗力,相应宽限协议约定建设期限。
八、简化审批流程。
加快行政审批办理速度,推行全程代办、不见面审批,充分利用互联网等手段简化办理手续,相关涉企审批可“容缺办理”。
九、落实保障机制。
向园区工业企业、限上商贸企业、重点在建项目等派出疫情防控联络员,指导企业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帮助企业解决困难和问题。
上述政策措施支持对象为在金开区经营纳税、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遇到困难的中小企业(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四部门印发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执行期暂定为发布之日起3个月。国家及省、市、区出台相关支持政策的,金开区参照执行,从优不重复。享受招商引资优惠政策的,从优不重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