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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多地实施居民出行管控!长丰今早8点起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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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02-05 11:41:51
2月5日8时起 长丰实行社区(村)居民出行管控
2月4日晚,长丰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通知称,为最大限度减少人员流动,自2020年2月5日8时起,在全县范围内,对社区(村)居民出行管控。每户家庭每两天可指派1名相对固定的家庭成员出门采购生活物资。首先将控制社区(村)居民出行,每户家庭每两天可指派1名相对固定的家庭成员出门采购生活物资,其他人员除生病就医、疫情防控和保障公共事业运行等情况(需出具相关证明)外,原则上不要外出,做到“人不动、车不动、不出门,不接触”。对出门采购时间不得作出硬性规定,避免人群集中。另外,各乡镇(区)要组织人员力量,加强对社区(村)居民宣传,及时劝散聊天、打牌等各类聚集行为。公安部门要加强巡逻、巡查和处理。小区物业要严格履行职责,加强小区管理,严控外来人员进入。对拒不听从工作人员管理劝阻,聚众闹事的,公安机关要加大打击力度。凡发现党员干部、公职人员不服从管理等行为的,依纪依规严肃处理。
阜阳严控村(居)民出行:每户家庭每两天可指派1人外出采购
记者2月4日从阜阳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获悉,该市将严格控制村(居)民出行,每户家庭(居家隔离家庭除外)每两天可指派1名相对固定的家庭成员外出采购生活物资。该市《关于实行村 (居)民出行管控的通告》显示,防控疫情,人人有责。鉴于当前疫情防控的严峻形势,为最大限度切断病毒传播途径,避免人员聚集引发交叉感染,经研究决定,自2020年2月4日24时起,暂定2月9日(企业复工)之前,在全市范围内实行严格管控措施。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一、严格控制村(居)民出行,每户家庭(居家隔离家庭除外)每两天可指派1名相对固定的家庭成员外出采购生活物资,其他人员除疫情防控工作、生病就医需要和保障公共事业运行等情况(需单位出具相关证明)外,原则上不要外出。不能在小区内公共小花园、街头游园、体育活动场地等公共活动场所聚集。各类群众聚集活动(广 场舞、徒步队等)一律暂停 。二、所有从市外返阜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必须主动向居住地村(居)、所在单位报告,并自觉落实14天居家隔离观察。
淮南田家庵区实行居民出行管控措施 每户每两天可派1人出门采购生活物资
2月4日,淮南市田家庵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发布《关于实行社区(村)居民出行管控的通告》,为进一步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最大限度减少人员流动,最大力度控制疫情传播,最大程度保证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决定自2020年2月4日12时起,在一级响应期内,在全区范围内的居民小区,实行居民出行管控措施。

严格控制居民出行。全区每户家庭每两天可指派1名相对固定的家庭成员出门采购生活物资,其他人员除生病就医、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和保障公共事业运行等情况(需单位出具相关证明)外,原则上“人不动、车不动,不出门、不接触”,避免人群集中。各乡镇街道、村和社区要组织人员力量,加强居民出行管控。小区物业要严格履行职责,加强小区门岗管理,严控外来人员进入和小区居民外出。全区所有党员干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要发挥带头作用,管好自己、劝阻亲戚、带动朋友、呼吁邻里,不出门、不上街、不串门、不聚集。对拒不听从村和社区工作人员管理劝阻、聚众闹事的,公安机关要加大打击力度。凡发现党员干部、公职人员不服从管理、不听从劝阻、参与聚众闹事的,纪检监察机关要严肃问责。
淮南市潘集区和毛集实验区实行社区(村)居民出行管控
2月4日,淮南市潘集区和毛集实验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发布通告,为进一步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最大限度减少人员流动,最大力度控制疫情传播,最大程度保证人民群众生命健康,淮南市潘集区决定自2020年2月4日12时起,毛集实验区于2月5日0时起,在一级响应期内,在全区范围内的村庄、居民小区、单位,实行居民出行管控措施。严格控制居民出行。全区每户家庭每两天可指派1名相对固定的家庭成员出门采购生活物资,其他人员除生病就医、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和保障公共事业运行等情况(需单位出具相关证明)外,原则上“人不动、车不动、不出门、不接触”,避免人群集中。各乡镇街道、村和社区要组织人员力量,加强居民出行管控。小区物业要严格履行职责,加强小区门岗管理,严控外来人员进入和小区居民外出。全区所有党员干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要发挥带头作用,管好自己、劝阻亲戚、带动朋友、呼吁邻里,不出门、不上街、不串门、不集聚,自觉遵守规定。对拒不听从村和社区工作人员管理劝阻、聚众闹事的,公安机关要加大打击力度。凡发现党员干部、公职人员有不服从管理,不听从劝阻,参与聚众闹事的,纪检监察机关要严肃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