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2月31日,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对宣家旺等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进行一审宣判。
被告人宣家旺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聚众斗殴罪,开设赌场罪,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非法拘禁罪,强迫交易罪,非法侵入住宅罪,诈骗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十五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剥夺政治权利五年。其他21名被告人被判处二十四年三个月至九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
法院经审理查明,2008年9月,被告人宣家旺刑满释放后,为获取非法利益,快速聚敛钱财,拉拢、纠集、网罗“两劳”释放及社会闲散人员,逐步壮大势力,以在赌场和社会上从事高利放贷为主业,以暴力、“软暴力”索债手段为支撑,逐步形成了以宣家旺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
该组织通过开设赌场、聚众斗殴、非法拘禁、寻衅滋事及采取高利放贷并以“软暴力”方式索债的手段聚敛钱财,从中获取非法利益达3000余万元,使该组织具备了较强的经济实力。同时,该组织在开设赌场和民间高利放贷过程中通过犯罪手段,造成他人生产经营无法维系、倾家荡产、妻离子散、割腕甚至喝药自杀等严重后果,严重破坏了当地社会秩序,给当地群众造成了心理恐慌及极为恶劣的重大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