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6日23时52分许,你市境内沪蓉高速(G42)下行线610K+950M处,一辆轻型普通货车(皖NER097)与一辆重型半挂车(苏NDF321)发生剐蹭,致使轻型普通货车发生侧翻。12月7日1时8分许,一辆重型半挂牵引车(皖F81956,皖F9225挂)冲撞到事故现场施救区域,造成3人死亡。根据《较大事故查处挂牌督办办法》(皖安〔2010〕10号)有关规定,决定对你市“2019·12·7”较大道路交通事故查处实行挂牌督办。
请你市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抓紧组织事故调查,并尽快形成事故调查报告(初稿)。事故调查报告(初稿)经你市安委会审查同意,并以市安委会文件报省安委会办公室审核同意后,由你市政府负责批复结案。事故结案后,事故调查报告和事故处理决定落实情况要及时报省安委会办公室备案,并主动向社会公布查处结果。
请你市于30日内完成督办事项,并向省安委会办公室书面报告。
联系人:凌启苗,联系电话:0551-62998737。
安徽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