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的小伙伴
你的电动车上牌了吗?
12月11日,合肥市政府发布针对《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电动自行车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的进一步解读。
通知提出
合肥将在明年中
正式进入登记发牌阶段
届时公安部门将严格按照规定
对电动自行车实行牌证管理
三年过渡期结束仍上路通行的
公安部门要严格依法处罚
只有带“脚蹬”的电动车
才能上牌
12月11日,记者走访合肥多个电动车上牌点发现,目前办理电动车登记上牌的市民并不多。不过目前,仍有少数市民骑着不符合标准的电动车前来咨询上牌的事宜,都得到了工作人员否定的答复。“根据新规,可上牌的电动自行车必须具有脚蹬骑行能力。”在合肥市繁华大道一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点,工作人员如是告诉前来咨询的市民。
据悉,除了带脚蹬之外,合肥电动车上牌需要材料有本人身份证、电动车及发票、车辆合格证等。另外,合肥市户口可带身份证,非合肥市户口还得携带居住证来办理。
未登记的超标电动车
有130万辆
通知显示,合肥全市在用的电动自行车的保有量约150—180余万辆。其中,已注册登记的电动自行车53.077万辆、未登记的在用超标电动自行车约130余万辆,90%以上的在用车辆为“超标”电动自行车。
近10年来,合肥市场上大量销售的电动自行车不在“安徽省电动自行车目录查询平台的名录”范围内,无法按规定上牌,形成合肥的现状。
据电动自行车行业协会初步统计,合肥市场上销售符合新标准的电动自行车不足10%,库存超标的电动自行车达20余万辆,公安部门短时间完成所有车辆的上牌工作难度很大。
明年年中
电动自行车“全面上牌”
根据通知,合肥将用宣传动员、登记发牌和规范过渡三个阶段,在2023年6月左右,逐步淘汰在用不符合新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其中,合肥将在明年中正式进入登记发牌阶段,届时公安部门将严格按照规定对电动自行车实行牌证管理。
有三年“过渡期”
登记发牌后,在新标准实施前购买的既不符合旧标准也不符合新标准的在用电动自行车车主可在2020年底到辖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领临时通行标志,这批电动自行车将“进入”三年过渡期,过渡期内允许上道路通行。对未按规定办理登记上牌、领取临时通行标志,但过渡期结束仍上路通行的,公安部门要严格依法处罚。
针对超过过渡期但依然可用的电动自行车,合肥将鼓励生产、销售企业通过以旧换新、折价回购等方式,加快淘汰在用不符合新标准的车辆。
合肥电动车上牌点
1
合肥交警支队蜀山大队
地址:潜山路与黄山路交口南侧100米
2
合肥新亚机动车安全技术检测有限公司
地址:经开区莲花路与锦绣大道交口北300米;
3
合肥市裕和机动车安全技术检测有限公司
包河区繁华大道3号;
4
合肥亿捷机动车技术检测有限公司
合肥瑶海区龙岗综合经济开发区临泉东路1号;
5
交警支队高架桥大队
合肥合瓦路与义井路交口;
6
合肥市道路交通事故快速处理保险理赔安通服务中心
新海路与灵石路交口东南角。
上牌点工作日、双休日、节假日正常上牌,9:00 ~ 17:00
电动自行车上牌咨询电话:65589021
投诉监督电话:65564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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