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合肥徽州大道与玉门路交口,包河交警大队武装巡控民警依法对过往车辆进行例行检查时,发现远远驶来一辆红色长安小型汽车,用毛巾遮挡住了机动车号牌,巡控民警立即推断其是有意遮挡号牌,随即示意其靠边停车接受检查。
面对违法事实,驾驶员交代是为躲避小区门口的电子眼抓拍,于是自作聪明将号牌故意遮挡起来。巡控民警当场将遮挡号牌的毛巾掀开,以显示其完整的车牌号码,并对驾驶员详细讲解了故意遮挡号牌的危害性,驾驶员对民警的执法行为表示认同,表示今后绝对不会再犯此类错误,会严格遵守交通法规。
随后,民警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一条第二款实施故意遮挡机动车号牌的违法行为给予驾驶员记12分,罚款200元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