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滁州市科学技术馆
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公告
滁州市科学技术馆(以下简称“市科技馆”)是滁州市重要的科普教育基地和科普活动场所。为更好地普及科学知识、传播科学思想、弘扬科学精神以及提升全民科学素质,市科技馆面向社会公开招考编外聘用工作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三)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年龄及其他要求;
(五)服从市科技馆工作调剂分配。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
(三)现役军人;
(四)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用人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招聘岗位:展教员
三、报名和地点
(一)报名时间:2019年11月28日-11月30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二)报名地点:滁州市科学技术馆一楼报告厅(滁州市政务中心西北角,从北门进)现场报名,报名咨询电话:0550-3062037。
四、待遇
(一)经公示合格的拟聘用人员按报考岗位与市科技馆签订劳动合同,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1年。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二)应聘人员正式聘用后,聘用人员年工资35000元,享受市科技馆现有编外聘用人员同等待遇。按照国家规定缴纳“五险一金”。市科技馆有权对应聘人员根据工作需要调剂工作岗位,应聘人员应当服从调剂安排。
五、纪律和监督
(一)招考工作严格按照“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的要求组织实施,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监督。
(二)严格执行招考工作纪律,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三)本公告由滁州市科学技术馆负责解释。
滁州市科学技术馆
2019年 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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