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妻子孕31+6周时,因出血于2019月9月10日晚到安徽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绩溪路)治疗,并于当晚做了彩超、阴超,胎儿各项指标正常,宫经长17mm ,但未查到出血原因和出血位置。随后医生让住院保胎,然后就输液(阿托西班、硫酸镁等) ,在输液过程中仍有不断宫缩,药物效果不佳,并于11日上午再次做阴超,宫颈长已急剧缩短为6mm,然后就不断加大药量,阿托西班从8调到16,又调到24,一直到晚上10点左右,再次出血,且出血量较大,并伴有宫缩和腹痛!
家属至少找了3次医生,医生看过后说血量不大,没关系,就把阿托西班又调到了28。在此期间一直未做胎心监护和其他检查,只是让病人数胎动,偶尔用胎心仪听胎心。因为我担心宫口己经开了,曾多次要求做阴超,但是医生说没必要,也没给做。
12日早查房时,主任医师看到未做胎心监护,责备相关值班医生后,就安排值班医出查完房就立刻做,然后让家属把病人推到产房去做,但是结果不合格,我再次要求做阴超,医生仍以没必要、很正常、病情已经得到控制为理由不给做,然后就说可能胎儿在睡觉(难道医院治病不用检查,靠猜测的“可能”吗!?),然后就说过一会输点维C、吸着氧气再做,就这样也只有9分,而且看图形显示并不好,医久说9分可以了,就让家属把病人推回病房休息、观察,等把我分两次医生让从皖健大药房买的14瓶阿托西班都用完了,医生又让买了安宝(盐酸利托君片),每2个小时吃1次,但病人吃过后有气心慌、发热现象,医生说是正常反映应,没关系,吃完一盒后, 13日又买了一盒,让4小时吃一次,吃安宝时,也在输硫酸镁,从12号夜里到13号已经很少能感觉到胎动,我再次提出是否查一下宫颈口长度,是不是已经开了,但医生仍未做。
在13号两次数不到胎动时,仍未做胎心监护,只是用胎心仪听了胎心,然后过了一段时间才让推入产房做监护,但结果很差,9点多连续做了两次都很差,但医生仍不做进一步检查,也不给出其他建议、意见,仍让输流、吸氧,然后再做胎心监护,但是再次不全格,虽然得了9分,但那是因为病人自己翻身造成的几次图形波动较大,而且做胎心监护的医生只截取病人翻身那段时间的图形打印出来交差,未真实反映出胎儿真实状况,但即使如此,交给医生看后,医生说虽然9分,但我们不看分数,要看图形,这个图形还是不合格, 然后就回病房继续观案,仍不采取任何积极措施!
直到13号晚,病人再次腹痛、出血,让走进治疗室,一看宫口已经开了2公分,要生了,让推进产房生产,推进产房后胎儿胎心已经急剧降到70、80,而且一会就又到了50、60,又让推进手术室做剖宫产,推到手术室还在用彩超观察胎心时,已经没有胎心了!我的儿子死在了安医第一附院!
在整个住院过程中,包括保胎住院和手术等过程中,安医第一附院有太多的不负责和麻木不仁!
第一,医生麻木不仁、经验主义害死人。我们10日晚出血住院,之前和之后的检查,胎儿都是健康的,各项发育指标都正常,每天还能数到数十次胎动,为什么到你们医院保胎,反而仅仅过了两天就数不到胎动了?第三天就胎死腹中!就连剖宫产都来不及!这就是一起医疗事故!是安医第一附院医生保胎见得太多了,已经习惯了,感觉无所谓了!麻木不仁、经验主义、不听病人及家属请求造成的!
第二、故意隐瞒医疗条件、失职渎职不作为。医院在明知没有呼吸机的情况下仍让我们住院保胎,而且未告知我们!这是故意隐瞒!难道就没考虑到如果急需要剖宫产、剖出来32周的胎儿怎么办?难道让他自己呼吸吗?!如果提前告知我们,或者提前让我们转院治疗,即使剖出来,胎儿也能存活!安医第一附院明知无论是什么情况,胎儿都无法存活,还依然让在安医第一附院保胎,这是什么心理?!难道就为了多挣一些医药费回扣,就不顾别人的命了吗?!这不仅是失职渎职、不作为了,严重点说这是故意谋杀!
第三、不查原因、靠猜测。10号出血入院以来,每天仍有不时出血,而且11号夜里仍出血较多,安医第一附院为什么一直不查出血原因和出血点?而只是输液!胎儿出来时,医生说胎盘、脐带中有血块,造成胎儿急剧缺氧!这么长时间来,病人及家属多次询问出血的问题,要求做进一步检查,查出出血原因及出血点,安医第一附院就是无动于衰!总说查不出来,可能是被胎儿压到了。如果及时做进一步检查,胎儿就不会窒息而死!我们就会有一个健康的孩子!
第四、拒做检查,错过最佳抢救时间。我们曾多次要求复查宫颈口长度,担心宫口已经开了!但是安医第一附院就是不查!还说医疗条件都是有限的,不可能都给你一家用吧?!如果在11号晚再次大量出血后及时检查宫口(我们怀疑就是宫口已经开了,可以生了!),也许就能在血块堵塞、胎儿缺氧窒息而死之前剖出来!而且一定能生出来,因为这中间隔了近两天的时间!这两天安医第一附院不闻不问,不做检查,全靠经验和猜测,让胎儿在宫内慢慢缺氧窒息而死!你们怎么忍心让他在一个狭小的空间里一点一点缺氧等死?!你们怎么忍心折磨他两天!?
第五、过量使用有副作用药物。从10号夜是就一直不停地用各种保胎药物,而且在不断加大强度,到11号夜里,就连安医第一附院换药护士都说从来没见过用药量、用药强度这么大的!而且流酸镁、安宝、阿西托班等都有副作用,尤其是硫酸镁,剂量过大时,还可引发呼吸停止、心律失常!可使心跳停止!而且之后我再网上查到阿托西班使用量不宜超过330ML,但是实际使用量为450ML,已经超了37%!而且几种药物一起使用,是否严重过量?而是本来药量和前度都是前所有的大!
第六、使用非保胎手册推荐保胎药保胎。在18号出院当天早晨查房时,查房的主任医生看到隔壁床仍在用硫酸镁保胎,当即就责问值班医生“保胎手册上保胎药有哪几种?保胎手册上硫酸镁已经不是保胎药物了,为什么你们还在用它保胎?赶紧换!”安医第一附院医生给我们使用的保胎药已经被剔除出保胎手册了,而且硫酸镁有很多副作用!而且安医第一附院给的书面回复上也已经承认硫酸镁的副作用了!是安医第一附院医生医术不行还是故意使用?!
第七、故意隐瞒报销情况,存在黑色利益输送链,吃回扣。紧急入院当晚,安医第一附院医生推荐使用阿西托班,说是目前做好的保胎药,而且说不能报销,要自费;我们作为普通百姓,也不懂这些,而且当时情况危急,只能听医生的,就签了字同意使用。而且说安医第一附院也没有这种药,让我们自己到外面买,但是还说有急备药,可以先用着,明天买回来再还给安医第一附院。第二天医生开了处方,并让去皖健大药房买。到药房后,药房医生都说,这个药其他药房没有,只有他们有。但后来我们查到,阿托西班是属于乙类报销药的,合肥可以报销80%,为什么安医第一附院说不能报销?而且不体现在住院费用里?为什么指定到皖健大药房购买?是不是存在黑色利益输送链、吃回扣?我要求反腐、纪检部门介入!如果不行,我将实名举报到省委巡视组和省卫健委等部门!
第八、私自修改病历,逃避责任。在14日凌晨胎儿生出来后,我要求复印病历等资料,安医第一附院不让,在我们强烈要求下,才让查看了病历,当时发现了一处明显错误(把其中一次月经日期写错了,应该是1月31日,却写成了1月13日),因为要走第三方鉴定或者司法程序,怕安医第一附院修改病历,逃脱责任,就故意没有提出来。经过多次协商无果,在15号下午报警后,安医第一附院才同意封存病历,果然在封存病历时,发现那处错误已被修改!而且其中有两张之前是用废纸打印的病历也被替换成了新纸,内容也有所变动,并且当场在垃圾桶找到了替换的病历。在我提出要走司法程序、第三方医疗鉴定后,安医第一附院未经病人及家属,私自修改病历是出于什么心理?是否还修改了其他关键性内容?是否是为了减轻、逃脱责任?如果真的没有责任,为什么要连夜修改?
第九、我们要求复印所有原始、未修改的病历和护理记录等材料,并进行第三方医疗鉴定,并要求还原未修改的病历,彻查病历修改过程和修改内容。
第十、请安医第一附院针对以上问题、怀疑、治疗过程给出科学合理的书面答复和解释,并要求提供相关法律法规文件等依据。并对病人、胎儿进行合理补偿。
时间已经过去那么久了,安医第一附院仍动作迟缓,推卸责任,致使胎儿还在安医第一附院太平间冷冻保存无法安息!请大家为我的孩子讨回公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