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个人是和昌中央悦府花园的业主
从交房2019年8月31日到现在,政府也让和昌进行调解,和昌也收集了业主的意见,但意见终归是意见,并没有得到解决,10月19日收到和昌给业主集体发的催收函,印有法院专用的标志来欺骗业主,并打电话恐吓业主交房。
钻法律空子进行威胁 政府文件
1、只是回复了,并未作出任何整改,也没有给到双方满意的回复
2、单方面催促我们交房。给到的测绘是第三方,单方面强制让我们接受测绘结果
3、宣传是公寓,并有样板间,现在按照商业用房物业收费标准
4、公共卫生间在前期图纸没有,销售员的话术没有,被强加的卫生间,现在强制让我接受
5、触及广告法虚假宣传
针对《消防改造是交付后根据业主选择的方案现场都在做改造了》一说,
不改造,你们犯法,虚假宣传
我同意你改造,你们不犯法,变成了我们故意同意你们这么做
请问我花那么多钱凭什么替你们承担后果?
无视政府相关文件,恐吓我们交房,这是一个大企业该有的责任?
法治社会中华民族为什么能容忍你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