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5日,记者从合肥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系列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新中国成立70年以来,合肥市高度重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生态环境保护事业取得了长足进步。党的十八大以来,合肥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视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导向,全面打响污染防治攻坚战,重拳整治生态环境突出问题,逐步实现了天更蓝、地更绿、水更清,生态“高颜值”、发展“好气质”大美合肥的良好愿景,为全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撑与保障。
合肥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系列新闻发布会现场
据悉,合肥市坚持探索生态环保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在全省率先成立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双主任制的市环境保护委员会,实行党委主要领导负责的“河长制”,建立市领导包保突出环境问题制度。市委、市政府构建高位推进的组织体系、协同联动的工作机制,强化目标管理,把生态环境保护纳入政府目标责任考核体系,采取调度督查、约谈等措施,有力地推动了重点难点工作的实施。
继河长制之后,合肥市建立入河排污口治理长负责制度(简称“排长制”),全市157个入河排污口共设立由乡镇(街道)党政主要负责人担任的“排长”102名,解决治水“最后一公里”落实问题。同时,在全省率先探索实行林长制,全市设立各级林长4584个,实现市、县、乡、村四级林长制工作全覆盖。此外,合肥市还8次围绕巢湖开展巡湖活动,在市级层面推动跨区域河流联防联治,建立“三河联席会议”制度。合肥在全省率先实行地表水质生态补偿机制,在59个跨市断面、国考断面开展污染赔付金、生态补偿金“双向补偿”。以改革为动力,以创新为方向,合肥市正努力走出一条生态环境改善的合肥路径。
在制度保障方面,合肥市围绕巢湖治理和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等重点领域制定了完善的政策。一系列政策、制度、办法的制定出台,进一步完善了合肥生态环保工作的政策和制度框架体系,全市上下形成了重视生态环境保护、打造蓝天白云水清岸绿大湖名城的广泛共识。
近年来,合肥市全面攻坚提升生态环境质量,多措并举打好碧水保卫战、蓝天保卫战和净土保卫战。以控源截污、节水净水、生态修复为重点,实施分流域、分区域、分阶段科学治理,全市水环境持续好转;合肥市四面出击、重拳施为,下大气力全面整治涉气环境问题,强化控煤、控尘、控气、控车、控烧等“五控”措施,严格落实建筑工地扬尘治理“六个百分百”,全市空气质量持续好转;合肥“土十条”全面实施,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点位核实工作圆满完成,全市468家土壤污染重点行业企业清单核实完毕,与85家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签订了土壤污染防治责任书。
围绕“建设绿色发展的美丽巢湖”总体要求,以巢湖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为统揽,纵深推进“河长制”、全面建立“湖长制”,加快推进巢湖综合治理。连续实施六期环巢湖生态保护与修复工程,累计完成投资近200亿元。2019年1-8月,巢湖东半湖水质保持Ⅳ类,西半湖由Ⅴ类好转为Ⅳ类,全湖氨氮、总磷、化学需氧量浓度较去年同期均明显下降。巢湖水质向好态势得到有效巩固,城湖共生的和谐景象正在显露。
据悉,巢湖一级保护区范围内禁止新建、扩建排放水污染物的建设项目,同时出台了《生态区域违法建设问题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清理整顿饮用水水源地及巢湖红线范围内违法建设问题375个。截至目前,完成湿地修复面积43.1万平方米,清退湖面面积4.5万平方米,恢复岸线1.3公里。
经过几年实践和探索,巢湖地区在环巢湖乡镇污水处理厂的建设中探索建立了DBO模式,即:设计-建造-运营一体化,并历经两年调研,创新出台了《合肥市环巢湖乡镇污水处理设施DBO项目运营管理办法(试行)》,建立DBO模式后,明确了责任主体,突破了环境工程建设瓶颈,提高了运营效率,较有效地解决了乡镇污水处理厂的建设、运营维护和监督管理存在的困难。
2012年以来,巢湖治理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巢湖水安全、水生态、水环境得到明显改善。环湖环境明显改善,环巢湖大道全线贯通,将周边湿地、历史人文景点和特色古镇、美丽乡村,串联成了一道美丽风景,吸引游人纷至沓来,巢湖的生态效益、休闲功能、审美功能得到初步展现,为群众提供了良好的生态休闲场所。生态理念得到贯彻,巢湖生态保护与治理始终伴随着生态理念的提升与创新,逐步形成了“生态优先、城湖共生、生态宜居”的治巢理念得以落实。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环境就是民生,青山就是美丽,蓝天也是幸福。抓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坚决打好打赢三大污染防治攻坚战,事关合肥建设发展的大局,事关每个合肥人的切身利益,功在当代、利在千秋。合肥市将抢抓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发展的大好机遇,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谱写环境保护事业发展的新业绩,奋力打造生态文明建设的“安徽样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