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市民在合肥12345政民直通车上留言投诉称,和昌中央悦府B1、B2栋商住楼作为公寓出售,物业费高达3.5元/平米。对此,肥西县相关部门进行了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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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内容:请问肥西县桃花镇和昌中央悦府B1 B2栋商住楼作为公寓出售,物业费居然达到3.5元/平米,是否虚高!而且业主拿到房子居然没有正常使用水电的权利,必须要预交一定费用才能使用,物业的权利也太高了吧,我们老百姓买套房子就是给物业买的吧!近期涉及和昌中央悦府B1 B2栋商住楼的问题很多,很多业主在维权,希望政府能为百姓做主,给业主们一个交代!
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了解,现答复如下:1、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于和昌悦府花园项目涉嫌发布虚假广告宣传,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已依照相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已于2019年8月23日决定予以立案查处,目前该案正在依法办理中;2、关于业主关心的水电问题,本项目用电属于自管电,水属于地表商业用水,费用由物业统一代收代缴,水费单价与供水集团要求单价一致,电费与肥西县供电公司关于商业用电收费政策保持一致,用水用电均符合政策要求。3、物业费由物价部门核定收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