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空坠物伤人别急于“全楼埋单”
随着城市中高层建筑如雨后春笋般出现,高空抛物坠物伤人事件频发,仅今年上半年,媒体报道的造成严重后果的全国就有好几起。
现行侵权责任法规定,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22日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民法典侵权责任编草案三审稿对此作出调整规定,发生此类情形的,“有关机关应当依法及时调查,查清责任人”,并明确“经调查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才适用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的规定。
民法典侵权责任编草案拟增“高空抛物坠物”5条新规,明确致害人的侵权责任、职能机关的主管责任、建筑物管理人的安全保障义务等,法律责任更加清晰,法律救济更加得力,进一步放大法律的公平精神。
禁止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对此你想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