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年初至8月份,21岁的小娟在某医院实习,居住在肥东县某地租房内,期间通过手机交友软件结识陌生男子,并在其租房处及宾馆等地与男子发生性关系。8月份以后,小娟回到瑶海区家中居住,并发现自己可能怀孕,但因害怕家人责备一直未去医院确诊。
2018年2月4日凌晨3时许,小娟在家中卫生间产下一名女婴,女婴出生后开始啼哭。小娟因害怕婴儿哭声把家人吵醒从而被发现,随即将女婴从卫生间北侧窗户扔出,后回到卧室睡觉。当日上午11时许,小娟在家中被抓获。
小娟之女符合高坠致重度颅脑损伤合并肝脏破裂出血死亡。
合肥市中院认为,小娟将新生婴儿从五楼扔出,致其死亡,具有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故意,构成故意杀人罪。小娟在医院实习期间,于家中独自完成生产婴儿全过程,在身体极度虚弱的情况下,因恐惧未能理智行事,对所生婴儿实施了侵害行为,属于犯罪情节较轻。小娟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鉴于小娟的犯罪情节较轻,认罪、悔罪,且被告人小娟所在社区证明其在辖区内表现良好,可对其宣告缓刑。
近日,合肥市中院一审判决,小娟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
女生对自己一定要负责,事情发生后也不要害怕,找家人和朋友商量一下,不要到无法后悔的时候,才恍然大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