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潜山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公布关于安徽中诺置业有限公司涉嫌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设潜山中诺恒太城综合体项目的处罚。
潜山中诺恒太城综合体项目批准规划建筑设计方案中绿地率为20%,绿地面积为16030.85㎡,经第三方测绘机构复核,绿地实际建设面积为5089㎡,比规划建筑设计方案中规划绿地面积少10941.36㎡,绿地率仅为6.4%。该项目中垃圾中转站未按照规划建筑设计方案中的规划条件建设,已建成的垃圾中转站建筑尺寸、位置与规划方案不一致。
潜山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依法对该公司作出如下处罚:
1.对安徽中诺置业有限公司处潜山中诺恒太城综合体项目未建绿地工程造价7.5%的罚款,计人民币41422.72元。
2.对安徽中诺置业有限公司处潜山中诺恒太城综合体项目中建设的垃圾转运站建设工程造价7.5%的罚款,计人民币2149.18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