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0日,《宣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餐饮具专项监督抽检信息的通告(2020年第31期)》发布。
通告中介绍,近期,宣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餐饮具专项监督抽检,共抽检餐饮具20批次。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12批次、不合格样品8批次(见附件),不合格样品涉及微生物、质量指标不达标等问题。
一、微生物指标问题
(一)在泾县中学后勤服务中心抽检的筷子,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在宣城市阳光中学抽检的不锈钢碗,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在泾县古村排档抽检的筷子,大肠菌群和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均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四)在泾县和合大酒店抽检的筷子,大肠菌群和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均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五)在泾县玟熙油条店抽检的筷子,大肠菌群和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均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质量指标不达标问题
(一)在宣城市新鳌峰皇宫饭店有限公司抽检的筷子,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在泾县驴公驴婆小吃店抽检的碗,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在宣州区麦香庭小吃店抽检的筷子,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以上批次样品的承检机构均为宣城市食品药品检验中心。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宣城市场监管部门已督促食品经营环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控制风险措施,并将依法予以查处。